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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恒:死也要收的天价拖车费

    出了车祸被施救,不是幸运却成了祸中之祸。山东德州宁津县个体运输户刘胜春说,事故处理完后,车辆被拖至易县通远清障有限公司的停车场。事后一周,当他来到通远清障有限公司停车场取车时,公司要求支付8万余元的施救费。几个月来为了这天价施救费刘胜春连着跑河北省各部门反映情况共计13次,问题非但没解决,费用却飙升到了13万余元。(12月11日新华网)

    像刘胜春遭遇这样天价施救费的戏码,在各个省市、路段不断上演。多年来可以说不胜枚举。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处理完事故容易,可想拿回自己的车却没那么容易。拖车费、清理费、车辆保管费……各项账单会像雪花一般飘到司机们的手里。除非交齐所有费用,否则休想拿车,全然一副宰你没商量的架势。究竟是什么成就了如此高昂的施救费和清障公司霸气侧漏的垄断地位?

    刘师傅跑遍各部门却求助无门,无非是因为清障公司属于个体,价格全在对方手上捏着。事实上,早在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就联合下发通知做出了规定,各省按照这份通知,分别规定了自己的收费标准。只是,面对司机求助,地方物价、交通等部门,得到不是相互推诿就是都说管不了——皮球踢得如此冠冕堂皇,民众权益如何得以保障?可以说,每一起天价拖车费事件背后,总能找到相关部门不作为的魅影。

    发生事故之后,车祸司机报警,跟着清障车就来了,当事人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这样的垄断行为,也成为了天价拖车费的另一大诱因。在某一个地区、某一个路段前来处理现场的清障公司呈现出强买强卖的色彩。当事人被剥夺了说“不”的权利,那么价格自然是清障公司说了算。如果打一个电话,声讯台马上会告诉你,你附近有几个拖车厂,有几个电话——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价格虚高的公司势必吃亏,自然无法维持一家独大、漫天要价的现状。

    由此可见,天价拖车费并非无解难题。一方面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价格标准,明确事故拖车各项服务的指导价格。对于胡乱开价的公司一律严惩,提高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另一方面,还是要引进市场化竞争机制,倡导公平竞争和多元选择。让众多汽车修理厂、清障公司在市场博弈中形成更加合理的价格。“市长”不越位、市场不缺位,何愁天价拖车费继续翻版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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