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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自戗生命证清白是社会之痛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扶老人送医后被指认为肇事者,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自杀身亡。截至11日,对于此案当地警方成立的专案小组仍无明确结论。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却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至于他为何要冤枉吴伟青,周老汉说“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1月12日《新快报》)

    不管我们愿不意承认,一段时间以来,关于路遇老人倒地,是否该毫不犹豫地伸手相扶的问题,一直未破题。网上流行的那个形象生动但却让人格外纠结的段子,似乎还在不断被“扶人被讹”的案例一次次坐实——“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2013年11月,达州老太讹诈三个好心相扶的少年一案,最终得到法庭认定。这一案件至少说明,对此类事件,必须要本着对此类现象高度警觉的态度,必须要及时跟进专业调查精神,尽快还原真相。

    要知道,真相还原这个过程不是什么高科技,更非难于上青天,如果我们本着对社会正义铸就负责的态度出发,并不难发现其间的“讹迹”。一边是吴伟青为还清白,最后无力地以死相抵,这对任何一个良心犹存者来说,是一次极大的心灵震动。所以才有周老汉的“见人说话”的逻辑混乱。因为他不想“因讹而夺命”背伏更重的精神枷锁,才当着别人面称是自己摔倒的。不过,另一面,他仍想替儿女经济压力考虑而继续指鹿为马。加上其儿女的那句“没撞人那么好心”的反问句,给周老汉的“两面性”罩上灰色迷雾。

    周老汉的儿女这句反问,当然不缺“群众基础”。这里,我们还得追溯到稍早一些的南京老人摔倒案,这名老人一口咬定是扶起他的路人所为,后来法官支持老人的话。该案一经落槌,不少人路遇老人仆地时,人性中最温暖也是最本能的伸手相扶的情素,自然被冲淡了,爱心行动面前,多了一道无形的障碍。由于一直缺失扭转社会导向的还原真相的典型案例。使得靠自身力量去证明清白的被讹者,逐渐变得无助和无力,最后岂然以死相搏。这是吴伟青家人之痛,也是社会之痛。不妨设想,达州这三名少年,下次再面对老人仆地之时,那6只稚嫩的小手还敢齐涮涮地伸过去吗?

    恐怕要打个问号吧?好心扶人与撞倒老人之争,这些年来,看起来越来越像是一个魔咒,不时又上演一次,令人揪心地崩进人们视线。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原因固然较多,但我个人认为,与事件起始之初,办案民警不太上心有较大关系。纵观近年来这几起典型讹人案例,办案民警往往认为事儿小、没啥大不了,调解一下就了,甚至各打五十大板,葫芦官判葫芦案,对还原真相,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此反复叠加,不仅未让无力者得到及时的有力支持,反而会让讹人者不用付出多大代价。

    当前,我们需要补齐法治建设的短板。一方面我们需要大力褒扬爱心相助行为,让好人之魂常铸社会,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正能量;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补缺让好人成本降低的法律机制,必须让讹人者的成本迅速拉高。这就需要严惩每一个讹人者,让他们难以逃脱法律的惩戒。唐《永徽律》规定:“诸诬告人者, 各反坐。即纠弹之官, 挟私弹事不实者, 亦如之。”古人尚且知道增大讹人成本,我们岂能对其含糊其词。而且,这种惩恶扬善的法律需要应时而举,及时还原真相,让是讹非讹,尽早得到法律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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