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讯,江门鹤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启烈2013年持私人护照出国,在未请示报告情况下,持私人护照出国,违规滞留逾期不归。被江门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公开资料,李启烈上世纪90年代曾在鹤山市雅瑶镇工作,2002年已任鹤山市沙坪镇镇长,后曾任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坪街党工委书记,2011年11月当选鹤山政协副主席。2011年11月,沙坪街中东西村村民“抬棺上访”,要求查处村干部贱卖集体资产事件,12月有网帖指事涉李启烈,且其身家颇丰。
笔者认为,官员频繁“失踪”,暴露出一些地方对官员日常管理存疏漏。对于公务人员、官员的出境,国家早有相关规定,包括处级以上官员要审批并备案等。近年来,对公职人员出境问题更加严格,包括要求申报在国外配偶子女情况等。但就是在这样的严格要求下,还是发生了领导干部频失踪的事件,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从这些领导干部出逃事件里,又折射出了什么?
首先是干部选拔监督有缺位。出逃的这些领导干部都是担任要职多年,有些还几年一个台阶,但直到事发前,竟无一人发现他们有方面的问题,可见干部的选拔和监督,流于形式,成为空谈。有高级干部几个月不到岗,中间竟无人过问,安全出逃,这给官方脸上是重重一记响亮的耳光,也敲响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监管的警钟。
其次干部管理制度有缺失。习总书记说过,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制度再好,不抓落实就等于废纸一张。一个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不在岗长达3个月,竟然没有人过问,难道他所分管的工作都是些闲差杂事?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公务需要他处理?究竟是他的隐身术太过高明?还是我们的干部管理制度的严重缺失?其答案不得而知。其实对于贪官外逃、“裸官”等问题,中央早就很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现在看来,制度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尤其是各地的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最后干部监督管理没有落到实处。抓落实,尤其在出了问题如何问责上要加大力度,让那些抓不住老鼠的猫也有点危机感。政策落不到实处或是打了折扣的执行,其实质就是一种对贪官的袒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如能切实摆脱对封闭的权力自行监督依赖,引入广泛的社会监督,领导干部出逃也不会这么容易,群众反响也不会这么强烈,领导干部也一定逃离不了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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