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河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省委关于全省共产党员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会议认为,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载体,是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河北日报》5月8日)
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的过程中,广大党员不断拓展志愿服务内涵,努力创新志愿服务活动载体,有力提高了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广大党员志愿者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共产党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共产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是真实体现,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性,自觉为人民服务的新途径、新渠道、新载体。
共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是增强党员社会参与的主动性,加速党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进程,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需要;是促使广大党员成为社会公共精神的倡导者,弘扬志愿服务不取报酬,倡导社会的公益精神、奉献精神、互助精神,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党员的潜能,拓宽社会联系的渠道,在更高更广阔的舞台上实现自己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共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参与志愿者队伍,影响和带动更多的群众开展志愿服务,使善行普及燕赵大地。共产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使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不断地开展下去,将志愿服务精神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引导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力所能及的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以及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践行社会公德,弘扬传统美德,树立社会新风尚。
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把党员的身份亮起来,让党员的称号响起来,使党员的形象树起来,将志愿服务精神化为自觉行为,为党旗增光添彩,为百姓送去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中诠释着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树立共产党员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