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选了、合同签了、首付交了,却意外接到通知,被要求购买一份1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不买的话可能影响后期贷款办理。这是郑州一位市民购房时的遭遇。而这并非个例,一些商业银行在发放房贷时,或者向客户强卖金额不菲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诱使客户花钱“购买”贷款。(5月18日人民日报)
一些商业银行在发放房贷时,或者向客户强卖金额不菲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诱使客户花钱“购买”贷款,这些行为其实都是利益使然。因为目前,和其他贷款业务相比个人住房贷款“不赚钱”。
具体而言,过去,银行也从房贷中获得巨大收益。然而,在银根收紧和楼市调控的双重背景下,很多银行把资金贷给了获益更高的项目,房贷从过去银行眼中的优质资产变成了食之无味的“鸡肋”。据悉,银行如果把资金拿来做房贷,利率一般最多上浮10%,而如果是贷给企业,那至少是上浮30%以上,并且这些资金回笼得还比较快。
然而,银行不能只考虑贷款回报率和狭隘的风险防范,应充分考虑当下我国城市居民购房需求和房地产业发展现状;如果不顾实际,在个人首套房贷层面进行人为设限,无疑会影响民生改善,必将遭到社会广泛非议。国有银行应审时度势,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改变仅考虑自身利益的不明智之举。
当然解决银行对房贷设限的窘局,除了依靠银行自律之外,还需要打破银行业垄断鼓励银行业多元化竞争,铲除银行业暴利,才能改变大型银行“嫌贫爱富”的态度,让大型银行放低身段,重视收益不高的房贷业务。
而且,主管部门应该改革银行业的考核机制,把首套房贷纳入考核,也能促使各家银行增强社会责任感,改变银行一味逐利的形象。
事实上,满足首套房贷需求是对银行的基本要求,毕竟,我们的商业银行大多属于国有银行,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要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而且,宏观调控的本意是遏制炒房、下调房价,并非对公民买房的刚需进行限制,因为刚需就是民生需求,而改善民生是社会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