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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明:国企用人“内部优惠”并不是原罪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28 09:42:36 责任编辑:霍骋远

    近日,大庆油田调整职工子女进入企业就业政策引发职工上访,这一事件使曾流行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子女顶替”制度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这一制度在很多地方早已不复存在,但在一些大型国企,尤其是少数垄断型国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针对职工子女的“土”政策和倾斜办法。(05月26日《新京报》)

    用人“内部优惠”,一直是部分国企招聘的潜规则。若不是遭遇最难就业季,公众恐怕也会见怪不怪,不会揭起这么大的波澜。诚然,国企用人“世袭”,不仅挑衅社会的公平底线,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理应废止。但把所有用人“内部优惠”,都简单的扣上“世袭”的帽子,就有打击过大的嫌疑,反而会危害国企健康发展。

    其实,国企偏好“内部人”,并非一无是处。一来,“龙生龙凤生凤”,家庭教育是职业传承的重要载体,从小耳濡目染,内部子弟有一定的先天优势,在工作中更容易“上手”。二来,石油、钢铁等生产型国企的一线操作岗位,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光鲜。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仅枯燥、单调,而且缺乏上升通道。大学生来“招进来,留不住”,是许多国企的痛。招聘内部子弟,反而有利于国企一线岗位的稳定。再者,偏好内部人,是为老一代国企员工的奉献“还账”,有利于员工队伍的和谐。

    子承父业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文化基因,国企偏好内部人并不是“原罪”。事实上,舆论强烈反对的并非是职业传承,而是部分国企却以“人文关怀”为幌子,干着用人“世袭”的勾当。对内部人不分“三六九等”照单全收,而把寒门子弟“登门入室”的通道堵死,造成国企成为豢养纨绔子弟的“托儿所”,缺乏活力和创造力。

    因此,国企偏好内部子弟,并非是见不得光的事。相关单位不妨让用人“内部优惠”阳光化。一方面,相关国企不妨把偏好内部人的潜规则,升级为明规则。明确规定在何等条件下,对专业对口,愿意长期扎根的内部子弟,优先录用。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也要做好“守门员”,对国企招聘予以全程跟踪,对“过分”的内部优惠要坚决予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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