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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娜:地税局招国家一级裁判岂能一撤了之?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12 14:56:54 责任编辑:霍骋远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地方税务局招录一名行政管理岗位的公务员,要求是“体育学、运动训练”专业,附加条件则是“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2014-06-12 大河网-河南商报)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地税局公务员明确招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在公考大军的来势汹汹下,一个理工科的女生,尚且难以找到“对口”公务员岗位,乒乓球裁判却成为了地税局的“香饽饽”,不引发围观才怪。

    围观原因有三:其一,地税局领导莫非是乒乓高手,招来裁判来切磋技艺?如此行为,是用公权力为个人谋私利,必然不该。其二,地税局执法要“体育学”专业还情有可原,毕竟外出执法可能需要身强体壮之人,但附加上“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这一条件,则有些说不过去了。其三,岗位设定的条件如此苛刻,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否是“萝卜招聘”,是为了某个人特殊制定的。

    面对网友的围观和质疑,该地税局并未做出任何回应,但是在黑龙江省近日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调整通知中,这个要求会打乒乓球的公务员岗位已经被取消。是地税局心里有鬼而主动撤销职位,还是公务员招录中心难以对抗舆论抨击?笔者认为,地税局公开招聘乒乓球裁判,不能一撤了之,应给群众一个说法。

    如果说没人去质疑该岗位,而任其发展,那么该地税局必定是乐意为之,这岂不是存了侥幸心理?公务员招录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如此明目张胆的“因人设岗”,既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公平,更显示了权力的滥用。而作为公务员招录中心,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特殊用人要求,不应是听之任之,应起到监管的作用,以确保公务员考试的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尽管该“特殊”岗位已取消,但给群众带来的影响远不是“撤销”就能抚平的。笔者认为,该地税局不应做犯了错的“缩头乌龟”,而应该勇敢“发声”,给群众一个明白。在今后的公开考试中,也切记再次上演“萝卜招聘”,给考生提供优质的、公平的考试环境,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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