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神木县财税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陈志平、神木镇干部程爱芳夫妇等人为逼迫店主王女士交租金,泼粪打砸店铺的新闻引来无数关注,并持续发酵,到今天“物价局工作人员清点了3天,还没点完。”可想而知当天的损失之大,陈局长夫妇的恶劣行径之猖獗。
看了这样的新闻,笔者自然与广大网友一样气愤至极,但更多的是疑虑和困惑,姑且不说陈志平夫妇坐拥上亿的资产从何来,只就这对夫妇是如何练就匪气技能,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发三问。
一问,群众路线于泼粪局长夫妇,是个什么东西?众所周知,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这一关键环节,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应该通过自查和互查摆在桌面上,而神木的该泼粪局长是如何查摆自身问题的呢?为了逼租,竟然通过泼粪打杂这样的极端手段,能够做出这样事情的人绝非一时冲动,而是性本恶的结果。他们俨然已经把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形象抛到了脑后,更别提群众意识群众路线,恐怕已在九霄之外了,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二问,如此匪气的干部恃权无恐,当地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坐拥上亿资产的干部夫妇本身就让人疑虑重重,这与他们的公务员工资收入显然是不符合的。当然,这不是笔者要追问的,只是这种恃权无恐现象必须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试想,一个人的行为做派在当地人眼中应该是有所表现的,作为一个知名人士,在民间在官方也应该被熟知,而这样的人恰恰成为了干部或领导干部,当地部门是怎样考察研究,怎样监督管理的呢?为了逼租,且不说你有多么十足的理由,单说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是不是该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呢?是不是该把自己的形象与党的形象关联一下呢?这是一个必须要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倘若不然,我们的干部形象会严重受损。
三问,这样的一对夫妻涉事之后,时隔近半月刚刚开始介入调查,一些部门的办事效率经得起群众路线的检验吗?对于这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况且处于群众路线的关键节点上,该地区应该迅速拿出解决意见,而不是让泼粪局长继续逍遥,让其妻迅速保外就医,让受害者继续心寒。在某种意义上说,能不能处置好这起事件,是检验当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个很好实例,处置得好赢得民心,处置不好,自然失去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