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理政

钱桂林:让失业保险覆盖面尽快扩至农民工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02 14:56:22 责任编辑:霍骋远

    中国社科院7月1日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3)》指出,中国失业保险及就业服务覆盖面较小,下一步覆盖面应进一步扩大到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群体。报告显示,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在不同群体的覆盖面差距较大,国有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66.98%,集体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2.8%,私营企业失业保险覆盖率为11.1%,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覆盖率为2.7%。(7月1日中国新闻网)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物质帮助的一项制度,其核心内容是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下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通过失业培训达到就业安置。

    1999年,国务院曾决定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畴。而事实上,我国的农民工能纳入失业保险的人数极少、比例极低。据统计,中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由1994年的42.7%下降到2012年的40.9%。据官方调查,2011年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133.87万名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

    农民工数量相当庞大,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将深刻影响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问题若解决得好,必然有助于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进步;若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到一个庞大人群的幸福感与尊严感,还会留下诸多社会矛盾的隐患。从这一角度去观察,关爱、善待农民工,不只是一个人道的命题,更具有经济、社会的意义。

    让失业保险制度覆盖农民工,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一者,国际相关条约已有明确要求。根据《国际劳工条约》,失业救济保险适用于所有工薪人员。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在全体雇员中应不低于50%。可以讲,农民工作为工薪人员和雇员,理应享受失业保险,让失业保险覆盖农民工,其实是中国政府在履行国际义务。二者,农民工职业极不稳定,应该享受失业保险。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城镇劳动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且比例不断上升。然而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农民工同样面临失业风险,无工作可做,既不利于农民工家庭稳定,也不利于社会和谐。三者,任何制度都应该与时俱进。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委实不该忽视甚至遗忘广大的农民工。惟有制度设计与运行不留缺憾,才能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有尊严地劳动和幸福地生活。

    社科院报告呼吁失业保险覆盖面应扩至农民工,这对农民工而言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愿它能早日美梦成真。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