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东南快报》报道:7月4日22时16分,福州一辆27路公交车行驶至后屿路口公交站时,车内最后排座位上的一名男子突然起身,径直往前走到后车门附近座位一位年轻女子身边后,竟跨出右腿,直接骑坐在这名女子的大腿上。女子反抗后跌倒在车厢过道上,男子顺势压在其身上。目击者称,男子不断亲吻女子的脸,并拉开了女子牛仔短裤的拉链。
首先,公交色狼是如何炼成的?先是小打小闹,继而磨磨蹭蹭,时日久了,才可能炼成如此色胆。而这样的色狼色胆的炼成,至少有三个促成原因,其一是公交公司没有尽责,其二是当事人羞于脸面放弃报警,其三是乘客的置若罔闻,如此以来,色胆炼成,色狼出山,才有了如此一场不该发生的公交车强奸未遂案的发生。
其次,该案中的色狼之色胆,又是如何得以膨胀的?
其一,公交车司机一开始就犯了放纵之错。“他没刷卡,也没投币,上来就走到车厢中间的拉环那里站着。”欧阳农益回忆。如果是在乘客流量大车辆拥挤的状况之下,会发生有人不投币乘车的现象,但负责任的司机一定要提示所有“蹭车”的乘客及时投币,直到所有耍赖的乘客全部投币打卡为止。这即是一种对公共利益的负责,同时也是一种对风气及公序良俗的维护。那么,显然公交车司机不该放纵这个晚间客流量极少时出现的色狼之不打卡不投币的违规行为。正是这种无视,才造成了后来不该发生的悲剧。
其二,不该放弃的第一次性骚扰报警机会。22点09分51秒,这名男子突然用双手拉住上述女乘客的右手臂。女乘客立即反问“你干吗?”同时将手机放回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挎包中,并试图挣脱男子。但手臂仍被男子拉住,她大声喊了一句“放手”,身体呈弓形,最终成功挣脱,并走到司机欧阳农益身旁。既有性骚扰事实,又有激烈反抗,更有向司机的求助,如此一个完整清楚的性骚扰事实及过程,又为什么简单放弃了报警机会?“你再这样我就报110了!”如果没有一名男性乘客伸手把该男子推回座位上的强力制止,该男子又可能做出怎样的不可见举动?
最后,惩公交色狼需严法跟进。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知情人介绍,目前案子性质未确定,暂按猥亵处理。是直接性侵犯还是普通性骚扰?是强奸未遂还是一般性猥亵?法律应当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就当前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性骚扰案件来说,一直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营运管理者未尽其维护安全之责,公安部门也没有如同反扒一样积极介入。再加上当事人的羞于启齿,以及周围乘客的袖手旁观,共同营造了一个色狼如入无人之色境。如果仍然不能出台相关《公共交通工具惩狼》法规,如果执法部门专捡“猥亵”之类的轻描淡写词汇加以处置,而不是以严法“强奸未遂”罪行、危害公共安全罪行加以严惩,类似的公交性侵行为就无法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