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6月29日 据《京华时报》)
当基层干部变身“土皇帝”,可想而知,为民服务就会沦为为己服务,干部身份最终沦为“皇帝的新衣”。践行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理顺群众问题,找一找弊病,治一治歪风邪气。然而,铲除和打到一切常年扎根基层的“土皇帝”,仅靠一次两次专项行动,远远不够。
事实上,“土皇帝”多出现在一些“小地方”,常常以我独大,以权治人、以权欺民,且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正处在觉醒期,法治观念欠缺,在利益受到损害时,又害怕权贵打击报复,容易得过且过,助长土皇帝的嚣张气焰。
同时,加上个人主观因素和客观的制度不足,加重地方霸权横行于世。
一方面,实际情况而言,多数村委班子成员学历较低,多为中小学文化,高中以上学历少之又少,村委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自我约束能力差,对自身的责任、地位认识不够,小农意识较强,在遇到问题情况时,容易依赖的宗派亲族,偏重于同姓同血缘的本家人,拉帮结派,形成小利益集团。
另一方面,当下村委干部任期制度也存在缺陷。任期没有期限约束,一旦个人或家族长期把持权力,容易形成“小圈子”利益的独断专行,为“土皇帝”的形成推波助澜。村民自治则成为独断专行的合法外衣和政治借口,村民自治也就变成了个人专制、家族专制。
还有,监督监管发力不够。村委财政大权主要掌握在“一把手”手中,收支没有专人审批把关,群众的政务监督参与度不高,导致“四议两公开”制度流于形式。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的缺失使得村干部权力的行使处于自由状态。
事实上,“土皇帝”本身就是一种人治本质上,退回到了以人治为主的社会管理,打倒基层干部中的“土皇帝”,就必须要为“法治”正名,用制度说话,给制度上强弦、重发力,才能回归法治社会的正途。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调动群众反腐积极性,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基层财务监管体系,除了群众监督外,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对象,扩大公权的监督受众面。三是农村选举制度需要改革,限定村干部任期年限,解决专权形成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