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7月,清华大学新一批教师续任/解聘工作已经完成。校方大概没有预料到,方艳华老师的转岗和闫浩老师的离开引发学生热议。“非升即走”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教师评价体系中学生的发言权有多大(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本无可厚非,可是,法规是否合理,取决于是否公平公正,应由公众来评说。对于清华传承有时日的“非升即走”规定,初衷是为学校储备优秀的师资力量,那么,何为优秀?从清华及一些高校的规则来看,既要有科研成果,又要有学术论文发表。由此及理,没有科研没有论文发表的,自然而然也就被淘汰出局。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读高校的学生虽然大多都已成年(18岁以上),但大学的功能仍然是一所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机构,既然是学校,就不能否定“教学”的主体功能。拿女性身体来说,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繁衍人类的代级传承,不是令男性赏心悦目的花瓶,也不是男人唯一的做爱对象。由此看来,清华及一些高校的“非升即走”制度就有些“强奸”那些专注于“教育”主体的教师了。重视了教师的荣誉和光环,漠视了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之作用。
当前的教育体制之弊端,一直为人所诟病,造假泛滥的学术论文,以科研名义套取国家经费、中饱私囊的教授学者,给教育贴上无良的标签。那么,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与“传道授业解惑”有必然的联系吗?从清华几十名学生反对解聘导师的新闻来看,关联性不大,没有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导师,让学生感受到的是淳淳教诲、循循善诱,非但无过而且有功。那么,重新思考“非上即走”这一制度的合理性,就显得尤为迫切了。
其实,对于学校制度规则的合理与否,最有发言权的就是学生,只有学生、也只有学生才有资格评价导师的功与过、好与坏,如果撇开学生,由学校去评定老师的好坏优劣,无疑是众目睽睽之下的掩耳盗铃之举,漠视了学生这一最基本的民意。
不可否认,教师的学识越丰富,对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能力也就越强,但现实中,很多问题是相对的,如果导师注重了对学生的“教学”,无疑会影响科研,如果注发表论文和科研,对“教学”这一主要作用就会懈怠。
所以,“非升即走”的制度规则在“教学”和“科研”上互为矛盾,偏重一面就会懈怠另一面,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高校的本质和专业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以德行为前提下,培养出社会优秀人才的多少来论导师的优劣去留,才是本位的回归,否则,将真正地“教学”偏废,再多科研成果和论文,是导师自己的,与学生无关,学生需要的是真正能够给与自己知识和正能量的“导师”,这也是五十多位学校喊话留住导师的真意所在,也是校园真正的“民意”之声,希望不要让守成的校规所“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