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人民日报7月31日电)
“小金库”为何屡禁不止?从中央到地方,文件、禁令不止一个,有奖举报、免职追责等具体措施也步步紧逼,可谓“用心良苦”,为何堵不住“小金库”的门?究其原因是,其一是单位“一把手”在充当“小金库”的“保护伞”。如同暗藏“私房钱”,虽有些心虚,却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其二是“小金库”背后的“小集体利益思想”在作祟。如此以来,致使“法不责众”成为“小金库”的“护身符”,也导致了“小金库”成为难以根治的“狗皮膏药”式的毒瘤。
我个人认为,根治“小金库”,没什么捷径可走,需“猛药治疴”。首先需要一剂“法律猛药”。所谓“令行禁止”,对于“小金库”产生的腐败问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尤其要完善《刑法》之相关条文。对于触犯刑律者,交要由司法部门严厉惩处。其次,需要一剂“制度猛药”,要将“小金库”与“官帽”挂钩,提高责任人的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的良性循环机制。另外,还需一剂“追责猛药”。对于相关责任人,无论是领导还是职员,无论是调离还是退休,都要严格追责,绝不姑息。绝不能以“只打雷不下雨”式的假追责和“和风细雨”式的训诫替代责任追究,而是应当“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对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动真碰硬、一抓到底。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这次中央8月份开始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就应当立言立行,以严肃的法律、务实的行动、严厉的追责、出奇制胜的效果,以“猛药治疴、重典治乱”之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之决心,彻底根除“小金库”这颗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