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共十条,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人民日报8月8日电)
“微信十条”自昨天公布之后,引发网友热议。担心者有之,担心“实名制”会导致个人信息泄漏;质疑者有之,认为规定无法彻底治理违法信息传播乱象,我认为,在鱼龙混杂的网络时代,只有“管管才能更健康”。
随着微信、易信、陌陌等即时通信工具的普及,各类公众账号也相继出现在手机之上,各类账号众声喧哗,给人的感觉是“有点乱”。从“微波炉加热食物致癌,请扩散!”到“某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求转发!”的信息,后经证实,这此信息都属于“不实信息”。面对此等不实信息的骚扰,不胜其烦。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各行业都在建立各自的信用评价体系,网络作为虚拟空间,也不应例外。微信中如果经常有一些传言谣言谎言,充满戾气的暴力欺诈色情,网民将不再信任这个平台并最终放弃这个平台。无论是对于普通网民还是公众账号,都需要法治思维底线,只有坚持了这个底线,才能共同拥有健康的网络空间,“微信十条”此时出台,正当时。
“世上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互联网也是如何,只有“管管才能更健康”。这个管,绝不是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恰恰相反,只有合法的网络监管才能让网民真正实现言论自由的权利。当前,在互联网上,某些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散布网络谣言,甚至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如若任其发展,只会导致网络污浊不堪,人人自危。从“七条底线”到“微信十条”,都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可喜之举。
信息时代,互联网成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共识之下,任何一个公民、网民和网站都有义务多一份理性判断,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共同为我们的“精神家园”增添一份绿色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