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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靠罚没收入发工资注定是“兔子的尾巴”
来源:  2014-08-22 11:07:28  责任编辑:贾东亮

    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自1989年成立至今,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多靠自筹,其中以罚没收入为主。今年以来,该单位罚没收入锐减,在岗不在编人员已连续5个月未发放工资。目前,梁子湖区政府已介入解决该单位面临的窘境。(8月22日《楚天时报》)

    物价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换言之,只要有正式编制——职员们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公务员,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吃的是皇粮,再也不用为工资福利发愁,因为政府不差钱,从某种程度上说,任何单位可以发不出工资,但是这种情况绝不会在物价局出现。

    然而,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则另当别论,因为没有财政拨款,虽然该局只有13名职工,但仍然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每个月工资都发生“难产”,而且接连5个月都是这样,这让人怎么过日子?这种“老毛病”为何就久拖不医?

    更搞怪的则是,区区十几个人,也分三六九等,有人不用为薪水发愁,按月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这当然是极少数领导,因为他们是有编制、有身份的人,所以有稳定收入没啥好奇怪的。而在岗不在编的人,则全部是倒霉蛋,靠罚款过日子。

    罚款虽然不是目的,但在某些地方罚款确实成了生存的法宝,可以想象,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曾经过过滋润的日子,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想怎样罚就怎样罚,不然绝不会通过这种方式维持正常开支。然而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因为阳光执法,因为反腐倡廉,市场规范了,这块收入自然大大“萎缩”,这就要求上级主管领导不能再等待观望,继续要求他们自收自支,等于将他们往火坑里推,因此正确的做法是,要么扩编,要么撤岗,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物价局发不出工资,只要是里面的职员,都应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监察部门必须强力介入,为他们维权,给他们撑腰,毕竟靠罚没款发放工资很不靠谱,现在该是终结这种不正常现象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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