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将一名“老赖”送拘留所途中,接到电话干预后无奈放人。当事王姓法官次日对债权人解释,“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同时他表示,说了电话是谁打的就难做人。(人民网9月1日)
看完这条新闻,真的令人不寒而栗:一个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国家机关的法官,在正常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竟被一个电话逼迫放了本该拘留的“老赖”,法官尚且不能独立执法,更何况那些弱势群体又能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无论政府还是百姓,尤其是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敬畏法律,在法律法规下依法行事。然而,在我们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公权力大的部门,往往为了一己之利于法律法规而不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的地盘我做主”、“我的地盘我老大“,甚至连正在执行任务的法官也被电话“遥控”。
今年10月,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对各级政府和官员来讲,不仅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要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百姓!
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法官被“遥控”放人,折射的是权大于法,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后果,不仅仅是民众的悲哀,也是法律的悲哀,更是法治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