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获得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调整。这意味着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再没有其他任何“职务消费”。(9月3日人民网)
从前些年的天价吊灯,团购房,到近期的“学酒哥”,央企屡屡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老百姓的唾沫星子淹不死人。风波过后,央企该拿财政补贴照拿不误,相关负责人该公款消费的照花不误,依旧过着顺风顺水的逍遥日子。“职务消费”更像一个概念模糊的“箱子”,既可以装进业务招待的必须消费,也可以装进奢侈消费、过度消费,意味着隐性化、不透明、不规范。同时,职务消费畸高也反映了企业管理的失范。正所谓,崽花爷钱不心疼,多许多央企没有制订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开支方面大手大脚。目前摆在国企面前的问题是管理机制不创新、运行机制不规范、管理上存在漏洞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下一个“天价”“腐败”还是会不断出现。
一个个接连发生的类似案件,绝不是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是整个国有企业现状的反映。但是每一次事发之后,国企通常采取的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并没有去思考或改变问题存在的根本。这次《意见》的通过,彻底取消了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无疑是动了这些国企负责人的“奶酪”,也从源头上堵住了国企职务消费的漏洞。
必须认识到,包括职务消费失控在内的国企病,真正的病根并不在于其缺少外部的行政干预、权力管制,而在于,长期以来,国企与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独立自主的法人治理结构没能得到完善。这表现为,其一,政商关系一直不能理顺,政企无法真正分开。这种情势下,国企领导人只会对“上面”的权力负责,而不是向市场、企业负责,诸如职务消费失控这类“权力福利”的蔓延,当然不足为怪。其二,针对国企领导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赢利还是亏损以及程度如何,对国企领导人的考核奖惩,并无根本性的决定作用。
因而,天价薪酬也好,失控的职务消费也罢,与其外查不如内控——通过健全和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让企业领导人真正成为对企业负责、受所有人有效监控的职业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