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新闻

乔志峰:“鱼钓鱼”开创钓鱼执法新局面

来源:红网  2014-09-10 11:33:05  责任编辑:贾东亮

    广西一孕妇遭派出所钓鱼执法,被逼再钓“下家”。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该案已由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9月9日《北京青年报》)  

  我向来是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现在的某些人物的,但还是不得不经常感叹“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连“钓鱼执法”这样的损招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呢?这样“执法”,才真应了“鱼肉百姓”这句老话!  

  广西南宁这些执法者真“神人”也——他们通过钓鱼执法,钓起“鱼儿”来,然后,逼迫这些“鱼儿”充当鱼饵,继续钓“下家”。如此一来,以鱼钓鱼,生意兴隆、罚款无穷尽也。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若干天,这种“鱼钓鱼”的模式,堪称开创了钓鱼执法的新局面。

  “鱼钓鱼”体现了高度的执法技巧。以前,执法部门的“鱼饵”和“钩子”都是事先雇佣的,管理和使用起来没啥技巧可言。“鱼钓鱼”则不同,对执法者的要求非常高——不仅要钓鱼、要罚款,还要将“鱼儿”为我所用,将其培养成创收的“钩子”。如果不是久经考验的老油条,如果不是对钓鱼和罚款事业有着无限的忠诚和热爱,怎么能练就如此炉火纯青的执法技巧!  

  “鱼钓鱼”安全系数高。以前使用职业“鱼饵”和“钩子”,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群众和媒体抓住把柄,万一被揭出去后果很严重。现在好了,钓鱼执法已经发展到了“鱼钓鱼”的先进阶段,“鱼儿”们有错在先,再也不用顾虑“鱼饵”和“钩子”出问题啦,安全、放心!  

  群众“被鱼饵”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专业的“鱼饵”和“钩子”是要由执法部门养活的,有的还要求高额分成,这无疑加大了执法的成本。“鱼钓鱼”则属于就地取材,平时不需要管理,更不需要支付任何报酬,能为执法部门节省多少费用哪。“鱼钓鱼”,真乃钓鱼执法、执法犯法之必备秘笈也!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