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动态

郭双年:禁止小学校内打伞又何妨?

来源: 2014-09-15 09:24:01 责任编辑:霍骋远

    2014年9月12日上午,河南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小学,穿着雨衣的学生排着队走出校门。近日,有家长反映,该小学给班主任老师以及学生家长群发短信,严禁学生雨天打伞,学生进出校园一律只能穿雨衣。(2014年09月13日中国网)

    小学生是否打雨伞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学校规定学生进校园只能穿雨衣,不能打雨伞的规定有侵犯学生和家长选择权之嫌。按照法无禁止既许可的原则,学校也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但话又说回来,如果学校是出于小学生安全方面的考虑,出此奇招也不是没有道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小学生在打雨伞时的视线显然没有穿雨衣好,基于这样的现实,学校做出不许小学生打雨伞的决定也是一种次优选择。

    在尊重小学生选择权和生命安全的考量面前,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学校做出这样的决定,并非一时头脑发热的无厘头,而是一种谨慎选择,是对学生安全真正负责任的体现。

    看似简单的禁止小学生打雨伞,校方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一方面会受到舆论的质疑,另一方面还会引起学生家长的不理解。其次还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增加校方的工作量。因此,对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小学的作法,舆论和公众应该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少一些围观和指责。

    打雨伞对成人出行安全并无大碍,但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学生来讲确实构成了严重威胁,与其这样,还不如禁止来得实在。

    既然下雨穿雨衣还是打雨伞事关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那就不妨把选择权交给学校。需要说明的是,学校在做出决定之前,应该多和学生家长沟通,因为只有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工作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也才能避免出现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式的尴尬。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