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官员胆大妄为,欺压百姓,无法无天,无视法律和法规,甚至说出“我就是法”的狂言,更不怕百姓告状。说到底,是权力形成了利益保护伞,制度对权力约束和制约、监督无效。法治国家需要好的制度来治理官员的权力及其运用。(10月21日 人民网)
孔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宪法》规定: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一些官员之所以敢放出“我就是法”的狂言,说明心中已没有对法律、对人民的敬畏。
无知者才无畏。根据网上搜索,敢言“我就是法”者,不一定身居高位,但肯定手握实权,是群众办事绕不过去的一个关、一道槛,所以才能如此“理直气壮”,才敢如此明目张胆。
本来,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习总书记都自称是人民的勤务员,而敢说“我就是法”者,根本没把群众放在眼里,更视法律于无物,而是在用权力强奸法律。
欲让其灭亡,先使其疯狂。我们不相信上天的安排,只相信法律的威力。事实证明,党的十八大以后,上打老虎,下打苍蝇,那些敢于拿权力玩弄法律的人,一一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特别是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对“我就是法”的官员发出的警讯——敢于挑战法律底线、群众威严,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正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它们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若对法度、对人民心存敬畏,又怎会有官员沉迷于声色犬马、灯红酒绿之中呢?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只是说说的事,正在逐步落实在行动上。既然法律不被某些官员信仰,那么身陷囹圄甚至惹上杀身之祸,则必将是“我就是法”者的最后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