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7月底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高等学校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然而,记者发现,目前仍有一些高收费社会化培训向受“禁读令”约束的人员招生,部分事业单位、国企领导干部仍在参加多种形式的高收费培训。(10月27日 人民日报)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官员的学习冲动好像并未得到根本的收敛,一方面有不良培训机构、奸商的“个性化定制”培训科目以投其所好;更重要的方面是面对用不掉的财政培训预算,不花掉会影响来年的预算下拨额度,再说花公家的钱为自个铺路,何乐而不为?如此一来,教育培训领域“阴奉阳违”、“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事情要杜绝岂非难事?而尽管中央的“禁读令”措辞严厉、决心坚定,而具体的问责条款则甚为寥寥,这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也是严格禁令之下仍然求学者“络绎不绝”的根源之所在!
官员热衷游走于各大培训机构、EMBA班的内在冲动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且不说学不到什么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能切实提升自我业务水平的真材实料,连上课率恐怕也难以做到“事必躬亲”,奥妙在于是借助这样一个平台认识各类腰缠万贯的富商及政府的实权人物,实现勾肩搭背,或为自身的升迁、人脉扩充提供一条快捷的渠道,或为实现权力变现、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铺路搭桥,这为广大公众所认知,也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所警惕,也是“禁读令”的出台缘由和必要性所在。
要切断官员借读EMBA等培训的名义,利用公共财政经费,聚集人脉、官商之间以同学的名义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出台“禁读令”关键要有严格的问责措施。首先,问责的关键要从财政培训资金支出的严格审核、审批入手,从源头把控培训资金的正确流向;其次,对顶风培训、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的官员要予以严格的问责,该罢官罢官,该赔偿国家损失赔偿,绝不手软,方能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最后,对现已出台的“禁读令”要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既要合理甄别确实有继续学习、提升自我的官员的合理需求,也要堵死个别官员钻制度的空子、诸如“退学不退会”等“套个马甲”蒙混过关的情况出现。
禁令之下,官员仍然趋之若鹜,折射的不光是官员的胆大妄为、商人的阴险狡诈,更是反映出法令偏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弊端。为此,为有效制止官员们忙于“走马观花”客串于各大培训机构、MBA之间,不妨从法令的问责加码做起,从堵牢制度的藩篱入手。唯由此,方能“釜底抽薪”地将官员与商人之间的“EMBA”情缘斩断,节约宝贵的财政资金,也能实现彻底净化官商之间在教育培训领域沆瀣一气的坏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