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等举措必将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护。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依法治国”不是一个新命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老旧围墙上的标语,已斑驳的存在了多年。为什么法制建设一直进展缓慢,关键在于是缺乏一支具有法制意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政机关干部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主体,如果党政机关干部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法治社会如何能建成?所以,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通过各类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的法制意识;可以在各级党委(党组)中定期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学法用法竞赛、录播守法用法宣传片、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形成,掀起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高潮,形成以上率下、学会结合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推进法制社会建设。
在构建领导班子结构模型时,要将“依法治国”工作部署纳入其中进行统筹考虑,在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时要着重考虑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法制意识强的干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在领导班子配备时除了专业干部外,也要着重考虑法律专业干部配备。只有实现了乡镇和重点部门法律专业干部全覆盖,才能提升班子和队伍的整体法制意识,提升当地的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要重构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要从传统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制度转型,将法治建设成效和依法行政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并将其作为干部提拔、调整的重要参考,才能使全体领导干部将法治“挂在嘴上、落实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