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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婷:规范公务接待贵在落实,难在坚持

来源: 2014-11-12 18:06:42 责任编辑:贾东亮

    《人民日报》披露,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明确了省级公务接待细则,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即便有特定允许喝酒的场合,也要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据统计,全国已有18省份发布了本省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记者梳理各地规定发现,公函制、禁烟酒、接待标准量化细化成为各地公务接待管理的共通点。(人民网)

    围绕三公消费而产生的三公浪费乃至腐败,长久以来备受民众痛恨,但又屡禁不止。为此,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一年多来,一系列厉行节约和整饬作风的政策“组合拳”亦是将严控三公作为主要着力点。各省市也相继出台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并成为当下舆论热议的焦点。但是,作为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的细化,政策制订固然重要,关键还是要落到实处。

    长期以来,公务接待费一直居高不下,成为民众诟病的顽疾,究其原因,一是目前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很难掌握具体数目;二是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实际决定权掌握在政府而非人大手中;三是即使是有严格的接待标准和细则,仍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相的公务接待之风盛行。而最致命的应该是变相的公务接待,因为多么完美的制度,只有严格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

    接待一律实行公函制;接待标准量化,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高档酒与公务接待绝缘;不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启动追责,公务接待工作纳入政务问责范畴。不得不说,这一系列举措是具有很强指导意义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要使其行之有效,关键在落实,在于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根源上的认同和执行。虽然国务院廉政会议要求禁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酒,但一些单位部门在公务招待上奇招迭出,白板烟、外叫菜肴、矿泉水瓶装好酒,用其他方式出账解决接待费用就是遮人耳目的手法之一。这些行为显然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故意为之,同时,也是上级对其的放任。所以,公务接待要得到真正的规范,必须上下共同努力,上级到基层检查或调研工作,坚决谢绝下级宴请;下级接待上级时,坚决执行不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的规定,踩能刹住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才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寿终正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必须要严格予以落实,权力才会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因此教育、管理监督以及惩治并行,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便可营造清正党风、带动清简政风、培育清新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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