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近日公布称,今年已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近7万人。一个多月以来,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今年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新华网 12月7日)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虽然补助微薄,但对于困难群体来说,这笔款项仍然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不少“村官”却利用职务之便,将这笔款项当作自己“充关系”、“送人情”的工具。
基层干部,作为政府管理人员的最底层,看似官小位低,却掌管着对百姓“生杀予夺”的大权。虽然充当着中央与群众之间的纽带、桥梁,但同时也扮演了隔绝民声传播的屏障、藩篱。因此,如何使基层干部自觉定位,做好政府与人民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大致流程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在整个流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出现人为干扰,或是不按照制度严格执行,都容易为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提供可乘之机,进而滋生腐败。这就需要基层部门根据低保申请流程,将各环节的信息适当公开,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落实群众的监督权力,保证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进行。只有选出百姓公认的困难户,将款项发放到位,让国家的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基层,才能使基层百姓真正感受到中央的关心与重视。
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实施者,政策能否达到惠民的效果,取决于基层干部如何实施。“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只有建立和完善好信息公开机制,保证低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将群众的监督权力落实到位,才能警醒基层干部明确自身定位,秉公办事、依法行政,让不公的低保“回归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