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反腐行动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基层贪腐官员浮出水面,且贪腐事实让人触目惊心。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亿元村官”腐败现象。
村官虽小权力却不小,因为党的惠民政策最终都要通过他们来落实,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基层,村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村干部的形象就是党的形象。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等等。他们贪污的钱财和“大老虎”相比不算多,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一分钱就寄托着对党的一分信任,克扣了群众的钱,就等于“克扣”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使党失信于民。
杜绝“小官大贪”,就要做到:一是强化村官的法律意识,让受到法律制裁的贪腐“村官”敲响最后的警钟,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村官认识到按规章办事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在日常管理中,村官几乎没有受到有效监督,“乡镇监督太远,群众监督太软,相互监督更是没谱”。那么在没有建立健全基层执政监督制度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强化乡镇对村官的监督,主要是对村支两委的监督,戴好“紧箍咒”,负责到底。另一方面搞好村务公开这面大镜子,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村务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乡镇包村干部负责让村里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都做到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后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对照名册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惠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对各单位分内工作负责到底,让村官常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被监督压力。
(大名县委组织部 王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