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杰:该拿什么来终结强拆事件?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0 09:46:47 责任编辑:霍骋远

    河南新郑再曝强拆事件。1月18日清晨,该市龙湖镇一家月饼厂被铲平,看场人一家三口赤身裸体被控制。记者现场看到,其母子二人正试图进入倒塌的房子找回钱物。新郑警方回应说,已经立案待查。(1月19日中新网)

    没有流血,只有暴力。两台挖掘机到场,几十号人在严冬时节控制住没穿衣服的看场人,铲平厂房后迅速撤离。这一幕并不具有典型性,在“一般过去时”的强拆和“现在进行时”的围观中,每个人都成了过客。惊讶吗?不。离奇吗?不。有趣吗?不。不过,要问愤怒吗?肯定,不怒绝不可能。

    此前,这家月饼厂已经遭到五次野蛮打砸。断电、砸毁设备、推倒房屋,每次必有。据称,向当地110报警求救绝对不下百次,警方到现场出警也至少有30次。每次事发都必须反复报警、多次出警后方能暂时平息。每次民警赶到现场后,基本都是简单问问情况后转身离开。为此,新郑市警方还下达过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没有犯罪事实。至此,换做你我,还有什么可说的?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警察都不保护了,还能怎么办?你说恼不恼?怒不怒?

    这家月饼厂一定是遇到了死对头。可能是租期不到,可能是要价太高,可能是压根就不想卖……说不好,谈不拢,自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于是在三番五次打砸之后,面对麻木不仁的“110”,哪怕是在寒冬腊月,也会被剥光了身子,厂房被铲平。只要不出人命,强拆后也会万事大吉,对这一点心知肚明的人不在少数。

    最鲜活的例子是,去年8月8月凌晨,也是在这个龙湖镇,一对夫妇几乎赤身被控制四个多小时,后被扔到一处墓地,回家时却发现家已变成废墟。那一次,媒体介入,引发重大舆情。一方面新郑官方发布主要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涉事村村主任停职接受调查;一方面是短短四天后被拆迁户就表示自己的行为犯了错误,对不起政府,做了深深道歉。其实,谁不知道其中的“招安”真相?

    面对被拆迁户向当地政府的道歉,@敖評在微博中写道:“睡着了,被强行拉走了,扔墓地了,回家了,房被拆了,跪废墟上哭了。曝光了,呐喊了,官方定性了,‘钉子户’漫天要价了,群情激奋了,村主任停职了。剧情反转了,夫妻改口了,犯错误了,对不起政府了,赔偿达成协议了……房子没了,钱到手了,双方都笑了,正义散场了。强拆如常,什么都没有改变!”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看得很分明,桥归桥路归路,土匪一样迁拆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当地警方必须刑事立案,对那些犯罪分子,该法办的法办,该判刑的判刑,依法治乱,这是警察职责。可是,结果是什么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清干不了糊涂结,拿钱“诏安”屡试不爽,可恼的是,受害者就那么伸伸脖子咽了这口气。我们干着急,气得跺脚,又能怎么样?

    播下罪恶的种子,就会有罪恶不断发芽。瞧瞧,过去不足半年,还是这片土地,强拆继续上演,那次是夏天,赤身不冷,这次是三九天,就是要裸体冻你,看你能怎么着?会翻天吗?天会塌吗?不会的,你的报警遭遇早已告诉了你答案,充其量谈判桌上你会多吃二两豆腐,仅此而已。

    @人民日报“人民微评”曾经写道:“无论什么原因,撬门入室劫掠公民和强拆私宅都是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在任何时代都于法不容,在打造法治国家的今天更是令人愤慨。”作为随叫随到的“110”,理应是每一个公民的守护神,万万不可放任强拆成为“一般过去时”,要知道这不光涉嫌失职渎职,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简直是糟透了,心凉了。

    因为强拆事件再次把河南新郑推向风口浪尖,我们就不得不追问,当地的公权力部门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接下来如果仍然没有强有力的问责,我们拿什么来实践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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