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祝南,被控在任副县长期间以母亲患癌需买进口药为由,通过哥哥黄祝明向企业老板索贿16万美元。庭审时一度引发是索贿还是借款之争,辩护人在庭上还打出了“孝子牌”。近日,惠州市中院一审认定二人构成受贿罪,分别判刑12年和10年6个月(5月3日《信息时报》)。
几千年前,据传是孔子写出的一部被誉为“使人高尚和圣洁”、“传之百世而不衰”的不朽名著《孝经》,千百年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对其推崇备至,被视作金科玉律,成为独特的中国孝道文化。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讲孝道,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绑架,更不单单是王公贵族们享有的特殊专利,就黄祝南来说,其给重病母亲看病值得称道,但拿着“孝子牌”通过索贿去尽孝而置法律于不顾,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名义行孝,尽小孝的同时又犯下了大不孝。
一方面,“以母亲生病需要购买进口药为由,向惠东常兴公司索要16万美元”的行为让人觉得无耻之极;且弟兄俩“收款后将其藏于老家暗格中,从收款到其母病逝的几个月内,两兄弟均无实质的买药行为,与急需钱为母买药的迫切心理不符”,先把诡辩、伪证搁置一边,其母亲生前若知道真相,知道自己的孩子用索贿这种不光彩的犯罪行为来为自己看病,老人岂能安心养病?
另一方面,当前的反腐斗争依然十分的严峻,作为政府官员,置纳税人的利益于不顾,知法犯法去行贿受贿,本就党纪国法所不容。无论以往出现的“亲情牌”、“润笔费”、“感谢金”,还是“绿色款”、“赞助钱”等五花八门的花花手段,在当前反腐高压下,都挡不住相关部门的深入彻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官员们若要不想身败名裂,成为民众唾骂的话题,就要对自身严加要求,不要受到腐败思想的侵蚀,省得以后只能冥思苦想出那些“亲情牌”“孝子派”来作贪污受贿的挡箭牌。
诚然,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除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来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外,干部们要严加要求自己,做“耐得住寂寞,禁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担得起责任”的好官,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让党政面貌焕然一新。因为党纪国法面前,妄想通过瞒天过海的“孝子牌”等伎俩逃脱法律制裁,徒增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