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公务员局的公布了一则“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该省选择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三个地方的7家单位作为试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8名聘任制公务员。目前,全国有多个省份先后试行了公务员聘任制,未来有望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认为,聘任制公务员是大势所趋,应全面铺开。(7月7日《人民日报》)
非常认同专家的这一说法,之所以公务员队伍存在“慵懒散浮拖”现象,一些人“调研一溜烟,矛盾不沾边”,只做领导看得见的事,不干群众最期盼的事,原因固然较多,但根源还是在于公务员终身制这一“铁饭碗”始终未被打破。按照我国现行干部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虽然有三,但“第三”始终未在面上展开,一直在极小和范围无精打彩地试点着。少数几个试点的地方,一二三之间不能实现“互通”。
即便是这种为数不多的几处试点,不是“试专业性较强的”,就是“试高薪扯眼球”。从长远来看,如果公务员聘任制的顶层设计、实施细则能制定得更加完善,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操作,是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在未来的公共管理领域打破“铁饭碗”的。《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虽然坊间对公务员聘任制一直寄予厚望,舆论对其的关注度也长期滚烫,但公务员聘任制的唯一法律依据很明确,是冲着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去的。
先说聘任制公务员的高薪问题。近年来,可以说薪酬制定得很乱,有10万年薪的,有20万年薪的,有30万年薪的,而义乌则开出最高60万年薪的价码。其实,不管是体制内公务员还是聘任制公务员,其薪酬设置体系均属公务员法规制的内容。岂能在一个大院里,多数人年薪四五万元,而几条“鲶鱼”高薪至60万元?政府并非企业组织,他的雇员薪金的源头是纳税人的钱袋,这就决定了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薪酬设定必须严格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即便是真的需要聘用高精尖专业人才,完全可以采用购买劳务的形式进行。
再说公务员聘任制“只专不宽”的现象。仅从这6年来媒体对各地对此的报道来说,都是招聘机关内的公务员不能干或干不好的少数几个“专业岗位”。招聘几名高精专业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表面上看,是想让公务员这口池塘“灵动”起来,实则收效不佳。因为这几名聘用的“专业鲶鱼”,根本不具有搅动鱼池里的“沙丁鱼们”的能力。我们既然深知之前委任的公务员已不胜任某专业性强的岗位,那么,何不用法治之力将这群已显疲态的“沙丁鱼”给捉到池外,彻底打通聘任制与委任制公务员之间实现“互通”的瓶颈呢?
如何发挥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还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制度性促进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两支队伍之间的上下联动,推进融合,才能激发千帆竞发的热潮,打破“只进不出”、“只试高薪”、“只专不宽”的固化模式。比如,可向委任制公务员传导压力的同时给聘任公务员实施激励。如果在绩效考核之中委任制公务员多次表现很差即进入聘任公务员行列签订一定周期的合约,如果合同期内考核依然较差可以解聘辞退。其实,办法不是没有,关键看我们是不是愿意去好好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