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社部要求各地在今夏落实高温津贴,消息一出引来众多网友吐槽,大多数人说没享受到高温津贴,有些单位甚至发绿豆来冲抵补贴。重庆市人社局表示,根据规定,员工的高温津贴受法律保护不能被剥夺,单位不得以发放物品等方式冲抵,如单位拒发高温津贴,职工可以投诉。(7月17日《重庆晚报》)
高温津贴是针对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一种特殊工资性补偿,以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本应“不走样”地发放到员工手中,可是事实并不乐观。正如重庆晚报调查结果显示,很多单位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津贴标准数年未涨,有的单位发绿豆、饮料等来进行“冲抵”,以期蒙混过关。那么,究竟是谁动了“高温津贴”?又是谁把“高温津贴”熬成了一碗“绿豆汤”?
其实,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用工单位都是心知肚明的,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常常以企业效益不好为借口,故意克扣高温津贴,能以绿豆、饮料冲抵高温津贴的已算是“良心企业”,而企业员工也是心知肚明,为了能安稳地继续工作,常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很少有人站出来依法去维护正当权益,这恰恰成了企业员工被老板随意拿捏的“软肋”, 自然也就常常把员工理应享受的“高温津贴”熬成一碗“绿豆汤”,以期作为“没有发放高温津贴”的正当“封口”理由,而企业员工还要对老板“谢主隆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值得警醒和深思。
当前,从执行落实情况来看,很多地方的高温津贴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名存实亡”,或者被“偷梁换柱” 熬成一碗“绿豆汤”,但享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这是不争的事实。2012年7月5日,国家颁布实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津贴、工作时长、工伤认定、降温措施等核心内容,从法律上进行了明确界定与规范,这也给广大劳动者享受高温津贴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然而,当“高温津贴”被用工单位掉包成“绿豆”的时候,既便熬成防暑降温的“绿豆汤”, 劳动权益也进入了“烧烤模式”,喝下去也只能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这是值得注意和深思的。
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盈亏不应该成为是否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而是要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高温津贴等劳动者应得的福利落实到位。广大劳动者也要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依法维权,不能再让企业由着性子把“高温津贴” 熬成一碗“绿豆汤”。同时,监管要及时到位,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认真加强监管,必要时要依法强制执行,打击恣意违法行为,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