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新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将被处以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东南网9月7日)
昨天,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在建新南路给侵占绿地的机动车开出了第一张500元罚单,从此标志着在福州市,只要发生机动车侵占绿地的违法停放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无情处罚。相信随着法律的颁布实施和深入人心,违法停放现象会逐渐减少。
绿地是城市的心肺,它在美化城市的同时,也给人们提供着新鲜空气。爱护公共绿地就是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造绿需要园林工人成千百倍的努力,而毁绿却是须臾之间的事情。据测算,一辆机动车在草地上停放可以毁掉6平方米的绿地,这还是保守数字。如果此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不但园林工人的辛苦会付之东流,而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会有更多的城市绿地消失。这也是人们担心和不愿看到的。
福州市给机动车侵占绿地的行为“亮剑”,是在法律层面为城市绿地保驾护航,也使城市绿地管理走出人情因素的窠臼。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在执法时却表现得“心太软”。比如说,《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已于8月1日起实施,而首张罚单昨日才开出。对此,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高先生说,新规颁布首月,主要是以宣传和劝导教育为主。
新的法规既然颁布实施了就要立马见效,这也是所有法律条文实施都有起止时间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执法中起纠纷。颁布一月之后才实施的法律,不管其严肃性还是执法效果都打了折扣。
执法手段可以柔情,但执行时间不能商量。“慢三拍”的执法方式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唯有闻风而动,从严执法,侵占绿地者才会望而却步,人们也才会对法律心生敬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