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先后14次共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静(另案处理)414万元和价值12.39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据检方介绍,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以及巡视组将进入安徽广播电视台,张苏洲害怕被查处,误以为程静共送给其800多万元,于2014年1月委托赵红梅到南京退还给程静830万元,2014年6月又委托赵红梅将百达翡丽手表退还给程静。(11月4日 《北京晨报》)
贪污、受贿这些字眼已经够敏感的了,而张苏洲退赃退双倍着实令人大跌眼镜。令人惊奇的不只是他受贿金额巨大,更重要的是其所退赃款的另外400多万来路不明。如果单凭他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的职务所挣的工资是不可能达到的,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那么合理的解释只有一条:非正当手段获得。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张苏洲受贿以后如何安排赃款:正常情况下,他起码应该把每一笔收受的贿赂都记录下来,即使不落在纸上也该记在脑子里,可是比退赃本身更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张苏洲之所以退双倍的赃款是因为“误以为别人送了那么多”,这难免让人大跌眼镜。老百姓在形容人情世故“走后门”时有这样的话:“收了别人多大好处就要为人办多大的事”,试想一个连受贿多少都搞不清楚的人是有多大的胃口和多大的胆子呀?这样的官员怎能扛得起为民服务的重任?这样的退赃岂非越退越脏?
常识告诉我们,有了收贿受贿的事实,无论怎样都是逃不过法律制裁的。张苏洲之所以将吃进嘴里的“肥肉”吐出来无非是心存侥幸心理,想以此减轻刑罚甚至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思维逻辑是非常可怕的,是不能正确认识贪污腐败危害性所导致的。值得一提的是,张苏洲竟然利用职权和副台长互发奖金,这种将公权力私有化的做法其实是一种权力迷失,可以说,这是整个社会的“病毒”和“癌症”,如果任由其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必须看到,当权力的触角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吮吸功能时,它会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腐败现象迅速蔓延。由此,收贿受贿、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电影《无间道》中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而张苏洲的事例给我们的启示是:贪污腐败从来难逃法网,培养党员干部心有所畏的习惯,其行才能有所止;公权来自于人民权利的让渡,公民权利是公权力的起点和源泉,善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才不会落入自挖的陷阱。否则,脱离群众就会凌空蹈虚,脏的不只是形象还有灵魂。(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