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一名网民在微博发布多段短片,大吐参加百元旅行团到云南丽江市旅游的不快经历。短片在网络曝光后,引起不少网民热议,纷纷批评短片中男导游强迫团友购物的做法。但也有网民认为, 100多元去云南是“天上掉馅饼”之想,应该怪发帖者自己贪便宜。(11月13日 今日泉州网)
对与错,功与过有时候确实很难认定清楚。单看网友们的分析确实都很有道理,尤其是“100多元去云南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这个观点可以说是理据充分,但是说到怪游客自己贪小便宜,笔者觉得有点太过严苛。
近几年,旅游热潮席卷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这给各地旅游业和商业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应运而生的各种旅游团更是让人应接不暇。然而旅行团多了,自然就有竞争,对于商家来说,竞争最常用的方式不外乎是以超低的价格吸引着“爱贪小便宜”的国人。但是,“爱贪小便宜”本就不是什么大错,它也仅仅是国人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一个衍生物。购买商品时,选择价格低廉的,这样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又有什么错呢?硬把“低价团”问题的错误赖到报团者贪小便宜上,显然是有失公允。
以超低价位出售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的手段。而且,既然承诺了低价出售,那么就应该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就像旅行社提供的“低价团”、“平价团”一样,虽然报团的费用很低但也应该保证报团者享受自由购物的合法权益。承诺了却做不到,就有失商家的形象和信誉,让消费者以后还如何能再相信“低价团”呢?
诚然,“低价团”的黑幕在很久以前就被人揭露过,但是,被“低价团”忽悠欺骗的人还是屡见不鲜,由此来看,国人确有因贪便宜而吃亏的嫌疑。可是,这也暴露出了旅游业者诚信的缺失和贪婪。尤其如今,在国家大力整顿旅游业的时候,还有导游敢强制购物,辱骂威胁游客,也真可谓是胆大妄为了。
为商之道,当以诚信为本,正所谓天下财富如水流,唯行大道可归海。要想让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光靠超低的价位是不够的,只有让消费者感受到商家的诚信以及享受到该有的服务,才是正途。莫要只是口若悬河的欺骗消费者,却毫不作为。说到就要做到,否则当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时吃亏的还是商家自己。(赵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