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政府信息公开需法律法规给力

2017-02-13 15:28:20 来源:北京晨报

2016年11月2日,“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这是海南省唯一被通报的网站。之后,海南省省长刘赐贵批示要严肃处理。近日,儋州市纪委也将该案例作为“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例通报,儋州市委对局长董海峰予以立案审查。(2月12日央视新闻)

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自然也不能缺席,于是很多政府部门热衷于开通政务微博、官网、政务APP,这并没有错,但不少政府部门对此却重开发建设,却疏于维护与管理,如对网页很少更新或长期不更新,甚至让官网变成了僵尸网站。本来是出于便民、惠民,为了达到政务公开目的的官网,却让人看到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弊病。

此案有标杆意义,因为鲜有行政单位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而被问责的先例。儋州对董海峰进行问责,开了一个好头。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对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尊重,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是避免权力任性与腐败的重要手段,从而才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信息成了“公开是个例,不公开是惯例”,与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缺乏问责有很大关系。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追责力度,让更多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而受到问责,这将能大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但董海峰受到问责,与因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问题有关,当地问责董海峰,也就有被动而为之嫌,而各地会否借鉴也就将更难说。对此,更需要完善问责制度,更重要的是,要能让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徒法不足以自行,国务院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多年,但却面临执行难的困境,让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刚性执行,让执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政府信息公开难的问题也将能迎刃而解。(戴先任)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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