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重磅言论

问题大米系“不慎混入”,责任谁扛?

2017-05-19 09:50: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17日晚,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日前被举报的问题大米调查情况:在大米中发现的白色可疑颗粒物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原材料,系稻谷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慎混入,可排除人为故意掺杂掺假。(5月18日 中新网)

读罢这个通报,让人仍然不免心生疑窦:稻谷运输装卸过程中,缘何作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原材料的白色颗粒物,会堂而皇之混入?还是语焉不详;而这样的“不慎”,仅仅因其色泽与大米类似,就“乱花渐欲迷人眼”,责任心的怠惰,可见不是一般的差。问题是,排除了人为故意掺杂使假,问题大米或曰“塑料大米”就吃了白吃,无需人来担责了?对照此前百姓“已吃了两天塑料米”的哀哀申诉,作为问题大米进货方的商铺,目前却仍未准备好扛起相关责任。

此前厦门发生多所小学的孩子食用面包后上吐下泻,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也只是勒令将涉事的胜福兴公司停产、停售,然后发布下“事态已控制,绝大部分学生已康复”的安民告示就未见下文。再加上近年来诸如此类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曝光处罚后就偃旗息鼓,把已然受害的消费者晾在一边,这样的担忧,应该不算杞人忧天。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严查严惩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的努力始终在进行中。山东胶州、湖南邵阳、内蒙呼和浩特等地近期相继举行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相对于这种事后应急处置的操演,湖南长沙市探索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案件受权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此追根究底,向企业追偿,当更能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震慑作用。作为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的试点城市,长沙市的这一创举,让社会公众看到了问题改善的希望!

毋庸讳言,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等。这一基本判断,出自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提交于两会的报告中,有据可查,自然并非危言耸听;应该说,其都与追责不够具体、精准有关,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和维稳思维隐隐作祟,更使得“举报曝光,消费者却只能自认倒霉吃哑巴亏”的怪诞情形一再出现。

为此,从每一个具体案例出发,依靠法律法规,将追责链条前移,对问题食品的幕后黑手和利令智昏者一查到底,让其担起该担之责,负起该负之痛,才能真正使得食品安全形势得到根本扭转。(鱼海成)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