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官员抄袭,不能检讨了之

2017-07-06 15:43: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一篇刊登于《延安日报》的署名文章大面积抄袭新华社时评,引发舆论广泛热议。记者7月5日从富县县委办公室了解到,县委书记李志锋日前在民主生活会上已就“抄袭”事件做出深刻检讨和反思,并对工作中暴露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做出自我批评,表示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从严从实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改学风、转作风。(7月6日 澎湃新闻网)

回顾一下事件,堂堂县委书记的学习心得,竟然是抄袭,还公然发表在《延安日报》上,事件经媒体曝光,这位书记即遭网友质疑,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诚然,“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抄袭本身其实并不罕见,但抄袭不等于化用,有时候把别人文章的精华,拿来为我化用,能起到画龙点睛之妙。但是如果原模原样大段大段照搬照抄,就属于侵权行为了。这位县委书记的文章内容与新华社评论高度雷同,683个字完全相同,很明显的造假行为。所谓“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连基本文风都如此不严不实,何以自证明人呢?恐怕平日的工作作风也好不到哪去?

更可气的是,事件发生后,这位书记给出的回应竟是“不知情”,甚至以“下乡”来躲避记者采访。不可否认,现实中,领导文稿,秘书代劳,这似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书记自己的署名文章,自己都不知情,可想而知肯定是他人代劳,或许为了偷懒省事,百度一篇,应付差事,这样一来书记似乎很“委屈”。但实则不然,首先作为领导的学习心得由秘书来写,本身就很可笑。再说文章不论是谁写,最后书记是要审核把关的,工作作风不严谨,审核不到位,才导致抄袭事件发生。

随着事件发酵,这位官老爷似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抄袭事件做出了检讨,希望以后能真正汲取教训,老实做人干事,否则也只能罚酒三杯。“抄袭事件”虽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它也带给党员干部一些启示。在当前“两学一做”的大形势下,我们需要的是严和实的作风,虚假的行径早就该丢掉了。(马丛棉)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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