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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鹏飞:“重惩老赖”让失信不再张扬

2018-05-25 09:05: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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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件”。相关信息显示,三年来,西安各级法院共拘留1024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299人次,限制高消费14380人次,限制出境3087人次。(5月24日 中青网)

据了解,此次发布会还对外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公开了各法院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可以说,西安此次在重惩“老赖”这个问题上,做到了重拳出击、一针见血,在全社会形成了对被执行人的法律震慑、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深刻排斥。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时刻履行着审理案件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肩负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其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由于强制力的约束,对生效的刑事、民事判决,任何人都无理由拒绝甚至抗拒。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近年来民间借贷、民事侵权、利益补偿等涉及民生的诉讼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人面对赔偿款,索性玩起“藏猫猫”游戏,转移藏匿自身财产、抗拒法院执行,拒不还债,沦为名副其实的“老赖”。

且不说信用缺失,单就做人原则来讲,“老赖”已丧失了“基本良心”。其一,面对身体伤残或利益受损的受害人,“老赖”们无动于衷,做到了无情;其二,昔日人家对你做到了信任和慷慨,现在别人还等着你的赔偿救难救急,你依然抵赖,实乃无义。笔者认为,对待无情无义的被执行人,除了让法院重拳出击,加大强制执行和信用惩戒力度,压缩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消费空间,倒逼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外,更应该多措并举,从制度上完善社会民众参与监督举报的渠道和奖惩机制,取消被执行人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探索执行款优先补偿弱势群体等制度,保障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困难时候别人拉你一把,度过难关却翻脸不认人。这是典型的“变态”借贷心理。钱财不在人情在,“昔日恩情,涌泉相报”才是正确的做人原则。只有“恩情感化+法律强制”才能彻底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相信,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旗下,任何挑衅司法权威的人都将自食恶果。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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