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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成“老赖”,应追责“设套人”

2018-07-10 14:05: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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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400余名大学生因涉校园贷遭起诉却无人应诉。这些大学生利用校园贷购买手机等高档消费品,在到期后以“高利贷不合法”为由拒绝还款,且消极应对法院调解,目前仅有3人还款。记者调查发现,多数涉事学生都是被放款平台以提供兼职机会为由吸引学生,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等。随着平台上兼职机会越来越少,这些商品或贷款成为他们难以承受的负担,不仅影响现在,还可能是未来。(7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生不该不还贷款,不该消极应对法院调解,这的确是大学生的错,但是,大学生为何会这样?因为他们感觉自己中套了,因为他们感到那些骗子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很冤枉。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督促大学生还贷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要对那些“设套人”进行追责。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自己不挣钱,他们所有的钱都是父母支出,而且,他们涉世未深,对生活的认识还十分幼稚。作为商家,应该慎重对大学生进行营销,或者说,就不应该对大学生开展营销活动,因为这是干预大学生的正常学生生活,这是给大学生设置消费诱惑,不客气地说,向大学生营销活动本身就不道德。

但是,现实中,报道中的“704校花”App却设计了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营销活动,而且,这个设计似乎早有预谋,就是让你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还不清贷款,最终,不得不多掏钱。比如,每个月,大学生张婷婷要做满21小时,否则就要以13元/小时的价格补齐现金。加入这个平台后,每周双休日都往外跑,有时甚至冒雨去做。“在签订那个合同半年左右,才反应过来这根本就是‘亏本’交易,对我们没有任何益处。”这分明就是一个套。更有甚者,银行在旁悄悄帮忙,让这个“套”更真实可靠,开户时每名借款学生都在银行开了一张卡。审核通过后,由柳州银行向学生发放个人消费性贷款,用于兼职换购业务。如此这般,共同设计了对大学生的“套”,让大学生进去就出不来了。

大学生还十分幼稚,还缺少社会经验,我们需要对大学生进行财商教育,需要对大学生进行防诈骗教育,但是,那些磨磨刀霍霍的商家,故意向大学生下套,就对吗?笔者认为,应该对他们进行追责,进行处罚,让其得不偿失,不敢再对大学生下套。

大学生成长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打造。(张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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