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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收受“感谢费”的官员现出原形

2018-11-22 15:25: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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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的受贿方式有所不同,文海并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帮请托人达成所愿,收受请托人财务,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斡旋受贿”。(11月20日 澎湃网)

退休之后的文海本该安养晚年,却因离岗前的受人之托、帮人办事后,收受1200万之多的“感谢费”而让人举报,最终在多方检查下交代事情实情。文海本以为这样“间接”帮朋友做事,接受好处无可厚非,岂知在位一日,需为民干实事一日,而不是为了朋友义气,更为了个人私利动用公权,让自己深陷贪腐的泥潭。

党员干部在平时更要加强对自身的思想教育学习,不能放松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面对各类诱惑,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深知为民用权的道理,把个人行为同国家和政府形象放在同一水平线上,注重办公做事的态度和效果,向公众展示良好的公务形象。文海因为临近退休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最终在利益面前低下头,丧失党员的优秀德行,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我们党员同志要引以为戒,要在利益面前坚决说“不”,也不要耍小聪明谋取私利,以为能逃过党和人民的眼睛,唯有做实事才能让自身在岗位上光荣卸任。

检查监察部门更要时刻“擦亮眼睛”,面对各类隐性腐败问题,要严查不姑息,更要发挥群众举报作用。时代正在发展,腐败的方式也在千变万化,但只要有人做亏心事,总会留下蛛丝马迹,这就要求我们有关部门不放过一个小线索,“顺藤摸瓜”地解决各地贪腐案件,力争“拔出萝卜带出泥”,为当地政治生态做好净化工作。群众中蕴藏大智慧,带动群众的积极性,畅通举报渠道,让贪腐无处藏匿;发动群众为了自身利益,检举身边不正当的官员行为,为地方政府清廉做出应尽之力。

“感谢费”不是干部隐性受贿的借口,检举也总会把做亏心事的官员揪出来。面对利益诱惑,干部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为民做实事;检查监察部门更要做好督查干部工作,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人心,将反腐彻查到底!(张汉林 )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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