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视障残疾大学生虽有身体缺陷,但教师资格却不应“缺席”。如果只凭体检视力不合格就剥夺了当老师的资格,这不仅仅全盘否定了他的努力,更是让年轻人当教师的梦想被现实无情浇灭。试想,像他这样心怀梦想的残疾人,还是否有勇气为了心中“奢侈”的梦想而奋斗?
不可否认,南京市盲校也只是按规章办事,并无存心刁难之意。但如果像郑荣权这样的“个例”演变成“通例”,问题就会逐渐暴露:难道视障残疾人真没有能力当老师吗?
数据显示,我国约有1700万名视障者,其中全盲约700万人。这意味着,每200人中就有一人全盲。这些视障残疾人,被设计不尽合理的盲道拦在了人行道旁,被一个个单位以‘你不行’拒在门外,甚至被家人以爱之名关在家里。种种“不公”待遇正摧残着他们的心灵。我们每天都提倡“人人平等”,却总在有意或者无意间制造各种“不平等”。每个人都应该反思,是否能给他们足够的关爱与理解?当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就是关爱他们的表现之一。
其实,身体残疾并不能成为阻碍他们前程的绊脚石。对盲校这样特殊的学校组织,让同样的视障残疾人当他们的老师,未尝不是一种勇敢的尝试。他们之间“惺惺相惜”,可以互相关爱,互相取暖;而且“身残志坚亦能创造人生价值”这样的示范作用对残疾孩子来说更是莫大的鼓励。无疑能激发孩子们的学习热情,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残疾孩子也许会把教师当做自己追求的目标,憧憬着未来,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教育、引领更多的残疾人走向社会。这可能就是榜样力量成效的最好诠释。
我们在期待“郑荣权事件”圆满解决的同时,更应该反思现在的选人用人标准。如果仅凭身体残疾就把人才“拒之门外”,又怎能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