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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飞飞:垃圾分类切不可“依葫画瓢”

2019-05-31 17:49: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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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塑料小黑桶,左桶写“可回收垃圾”、右桶写“不可回收垃圾”,一老太站在桶边,弯腰往桶里放什么。这就是某地垃圾分类的“成效图”。

“依葫画瓢”好做,真解决问题难。住建部2017年统计,我国一年城市垃圾量在2亿吨以上,三分之二的城市深陷“垃圾围城”困境,更有不少城市,垃圾面临无处填埋的窘境。

我国从2000年6月正式开启垃圾分类试点工作。19年来,分类道理人人懂,效果却不尽人意,垃圾桶配齐了,家庭分类率不高,不能正确投放等问题非常普遍。人民论坛的调查显示,对垃圾分类态度上,有40.59%的受访者,表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是否有意识进行垃圾分类时,25.7%的受访者表示“完全不会”。

缺乏刚性要求,管理者没有相应执法权,导致垃圾分类缺失国家强制保障。在日本,如果垃圾没有分类,就不会有人收,长时间没有处理,会引起投诉,之后面临坐牢或罚钱。小区垃圾处理费,按户收取,并不依据居民生产垃圾的总量。对进行分类的居民没有奖励,对随意混合丢弃的居民也没有惩罚。“省事精神”催生“偷懒原则”导致事不关己态度。

事实上,就算有人愿意进行垃圾分类,却不知道该“如何分类”。从没有老师会告诉学生,这个是干垃圾。从没有宣传会把一堆垃圾倒在地上,挨个说明这是易腐烂垃圾还是其他垃圾。所以当一个孩子拿着饮料,站在垃圾分类桶前犹豫时,凭感觉一扔,成了最方便的选择。

源头宣传到位、过程实施缺位、结果只能是错位。“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但怎样分类,谁来分类,如何督促分类等具体问题上,还有非常大的探索空间。1.0时代垃圾集中处理,2.0时代垃圾无害化处理, 3.0时代垃圾资源化处理。足以说明,垃圾也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实现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垃圾也能找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7月1日,上海将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迫使”上海人民“不得不”进行垃圾分类;杭州,“一户、一桶、一环”的分离模式,为易腐垃圾治理建一个“超级大脑”;深圳将垃圾分流分类体系做细做实。可见,政府、企业、居民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由上至下达成共识,依法逐步推进,垃圾分类才能真正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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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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