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公开的企业标准中核心指标水平领先的产品或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奖优汰劣、树立标杆,不断提升标准水平,推动质量水平的提升。评选企业标准“领跑者”,无疑是加快培育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河北标准”、“河北制造”,助推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8年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全部实现自我公开,企业公开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主要基于质量兴国和供给侧改革对“领跑”标准提出的迫切需求,激励企业积极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领跑”标准,并将先进标准向全社会开放、分享。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正当其时,意义重大。从需求方面看,标准是质量的基础,实现质量兴国战略、增加有效供给和优质供给都离不开“领跑”标准的支撑;从供给方面看,我国现行的国标、行标、地标等政府标准更多属于保障型和基础型的标准,难以提供“领跑”标准。因此,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势在必行。
当然,推广企业标准“领跑者”,既要突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先进性,有计划地做好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工作;也注重与其他标准化工作的有机结合,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内一流标准,制定产品性能指标、服务指标领先的企业标准。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符合时代要求,推动企业沿着高质量发展轨道迈步前进。评选企业标准“领跑者”,旨在通过表彰,营造浓厚氛围,更大发挥标准作用,必将带动和引领河北产业发展。(翟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