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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讨薪”莫忘严惩“逃薪”

2019-08-12 19:41: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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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40多名川籍农民工从陕西省周至县司法局领到被拖欠的95万元工资。据悉,这些欠薪是在10天内经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介入下追回的。领到欠薪后,农民工们携带锦旗到周至县政府表示感谢。(8月12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一个沉重话题。据媒体报道,各地不断爆出农民工“讨薪”怪招:有跳楼的、有自焚的、有跳江的、有劫持的,等等。农民工的讨薪“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农民工“讨薪”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农民工一年辛苦做到头,那点微薄的工资是应该及时获得的,而且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包工头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似乎没有终点。

“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政府部门对“逃薪者”的惩戒力度不够。其实,农民工之所以要“讨薪”,就是因为包工头或企业主的恶意“欠薪”、“逃薪”所致。因此,“欠薪”、“逃薪”是根源。虽然政府部门也年年加大力度,切实帮助民工“讨薪”,但由于只有“讨薪”而没有对“逃薪者”进行动真格地惩戒,致使“逃薪者”今年勉强付了工资,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动”,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依旧艰难。于是乎,农民工的“讨薪”怪招依旧连年迭出。

因此,笔者以为,要使“讨薪难”不再年年上演,就必须要采取“动真格”、“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逃薪者”。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的处罚机制,通过财务、行政、法律等一系列手段,让“欠薪者”不能“逃”、不敢“逃”,从而保护农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发放到手,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安全伞,也让“讨薪难”不再成为媒体年年报道的“热点”。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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