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庆黄金周将至,旅游旺季悄然走来。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正是人们外出旅游的好时光。然而,过去的情形是,当人们怀着美好的期冀“游山玩水”时却蓦然发现:景致虽好,价钱却不少。百元左右的门票已是司空见惯,二百元左右的也为数不少。更让游客心生烦恼的是,有些地方还实行“园中园”的卖票方法,游客要想看到更多的景点,你腰包的银子必须足够,否则“免看”,景区成了“看不起的风景”,令人扼腕长叹。
旅游景区作为一种全民资源,更应该体现它的公益属性性,尤其一些国有景区。旅游业作为经济增长点,它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唯有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人们才能慕名前往,否则,门票价格高高的,人们只能“望景却步”,如此一来,失掉的不仅是景点游客,更有那些潜在的旅游消费,比如旅游购物、餐饮、住宿等。其实,一个游客去某地旅游,门票消费只是其中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花在诸如吃、住、行、娱乐、购物和交通上,如果过分地看重门票收入,而忽视其他旅游消费,实则是一种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景点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但是,这种投入有很多属于“一次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景点价格应该越来越低,可时下正好相反,门票价格不但不降,反而“一路疯涨”,已令公众难以承受。人们并不反对旅游景点适当涨价,只是这种涨价要与国民的收入相吻合。据悉,许多国家的门票价格只占国民月收入的1%,而我们国家则是外国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如此“高价”,难怪人们“望景兴叹”了。靠提高门票创收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急功近利。商场上有句名言叫“薄利多销”,这个商场法则同样适用于旅游业。景点价格只有适当降低,大家才会慕名前往,否则,把价格抬得高高的,必然会“曲高和寡”,价格高游玩的人少,同样不会产生可观的利润。
国有景区属于全民所有,就应该体现它的公益属性。国家可采取对国有重点景区“适当倾斜”的方略,对一些重点景区进行财政补贴,从而让游客“玩得起”。另一方面,可在税收方面实行减免政策,做到“让利于民”,真正让人民群众有一种“获得感”。要做到“还景于民”,需要多方联动,多方配合,尤其是国有景区,应该率先降价做让利于民的“带头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