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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推动居民走向文明自觉

2019-11-18 10:23: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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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日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我国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北京、天津、郑州、成都等地也将推行垃圾分类。(人民日报)

继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也于10月15日征求意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继颁布,鉴于我国众多城市“垃圾围城”的现状,垃圾分类措施在“居民垃圾分类观念”与“切实行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这一举措,无疑成为了促使居民将垃圾分类观念转化为文明自觉的推动力,促进垃圾分类真正深入居民生活。

行为自觉才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评价标准。各地纷纷颁布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标准的背后,是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的行为“欠账”。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称,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达90%,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只占总数的20%左右,可见垃圾分类仅仅停留在居民的观念层次,并未成为居民的行为自觉。

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就已开展过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但垃圾分类工作始终没有切实推广,究其根本原因,离不开居民行为自觉度差和社会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居民自觉度亟待提高,要想促进垃圾分类真正地深入居民生活,仅仅观念文明是没有意义的,分类措施的出台是居民形成行为自觉的有力保障。《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及各地相继颁布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都从个人、运输企业、末端处置企业等多个环节出台了垃圾分类的严格规章制度,促进社会各行各业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居民走向文明自觉。同时,垃圾分类措施为全社会规范了文明行为的标准,也可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备。

垃圾分类措施是文明自觉的一剂猛药,措施的出台不仅能让居民在行动自觉上迈开步子,也督促着全社会、全行业形成文明自觉。而措施终究只是一种明文上的约束力,若文明自觉能够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习惯,这远比制度下的文明更有意义。(李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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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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