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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和:“米粉添罂粟”,谁来保护顾客的 “舌尖安全”?

2020-05-07 19:48: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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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热腾腾的米粉,很多人都喜欢吃,光是想想都要流口水,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案调查。然而在江西省萍乡市有个别黑心商家为了使店内米粉好吃吸引更多顾客竟然在汤料里添加了“罂粟壳粉”她们也因此被判刑、赔120万。(5月5日大河报网)

为增加米粉口感,吸引更多顾客,明知“罂粟壳粉”为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依然昧着良心在食品中添加罂粟。这种行为危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扰乱了市场公平交易规则,由此受到一年两个月的刑事处罚、5万元处罚金和120元的赔偿金,纯属咎由自取。严厉的处罚手段,体现了当地监督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采取的“零”容忍态度,对整个餐饮业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其实,国家卫生部早在2008年就发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把罂粟列为禁止添加物。《食品安全法》和《刑法》也有相关规定。既然法律层面上严格把罂粟定义为食品违禁品,那么,这对夫妻为何胆敢以身试法?

法制意识薄弱、缺失起码的业界良心以及急功近利的歪心思,采用如此欺诈手段,坑害不明就里的消费者,理当受到法律严惩。如今餐饮业竞争很强,要想把一个餐饮业做强做大,形成独特餐饮文化,必须在食材上精挑细选、在制作程序上深耕细作、辅以物美价廉和热情贴心的服务。如果把这些基本功课做足了,何愁顾客不上门?

当地相关部门对这对夫妻予以严惩,以儆效尤。不过,此案例还暴露了一个问题。既然法律层面上严格把罂粟定义为食品违禁品,她们又如何在市场上轻易获得罂粟的呢?是不是意味着别的不良商家也心存侥幸偷偷使用呢?消费者举报是一方面,但消费者往往识别能力很差,相关执法部门常规的执法不能缺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地相关监督部门还应趁热打铁,进一步追溯罂粟的来源,挖掘背后非法贩卖的利益链,从根本上制止罂粟流入到顾客的碗中。同时对各餐饮店从严监察,加大监测频次,并形成常态监督机制,才能确保顾客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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