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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宠,应“管”字当头

2020-08-04 18:36:0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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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人犬相撞致人伤残”事件迎来调解结果:撞倒厨师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11万元,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3万元。(成都商报)

于成都厨师钟科而言,无疑是曾遭受了一场飞来横祸:去年夏天,钟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时,被一大一小两只狗紧紧尾随,钟科骑车避开小狗时,与大狗相撞,摔倒受伤,落下9级伤残。法院的调解结果,对于钟科来说,得到了适当的赔偿,同时,更是对养犬家庭亮起了红灯,如果不尽到看护责任,严格遵守文明养犬的规则,狗伤人事件一旦发生,就必然会承担法律责任,要尽到赔偿义务。

在繁忙的都市中,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养宠物行为成为一种潮流,宠物带给了主人陪伴,更有精神和心灵上的抚慰。然而,对于主人而言,一旦开始养宠物,不仅意味着要花时间,照顾宠物的饮食起居,更重要的是,要尽到看管责任。而这一点,也正是部分都市养宠人所缺乏的:遛狗不栓绳、宠物随地大小便现象频发,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污染了公共环境,更易发生咬人、撞人等危害公共安全等现象。

这些养宠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在于养宠人规则意识淡薄。养宠人认为自家的宠物在家中听话懂事,可以不栓绳,到公共场合之后,自然也能和在家中一样,也就放任其撒欢乱跑,却忽视了宠物一旦不经控制,会成为危害个人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隐患。而成都的这份调解书,正是给盲目乐观的养宠人敲响警钟,明确告知了养宠人,法不容情,倘若未尽到看护责任,势必要履行民事侵权和法律赔偿责任,严重者甚至要履行刑事责任。一时的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换来巨额赔偿,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沉重。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当给予市民养宠物的自由,而市民也应履行文明养宠的约定,自觉尽到看护责任。同时,我们也呼吁更人性化、更具可操作性的养宠规章制度能够出台,切实规范养宠行为。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共同保障社会安全,一定能真正形成人与宠物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翟羽茜)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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