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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戒尺”虽已在手,使用还须有度

2020-09-24 14:34: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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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教师对不听话学生进行惩戒的依据、边界等问题备受关注。近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首次通过立法形式赋予教师惩戒权,为广大教师依法行使惩戒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然而,也有部分一线教师对拥有惩戒权持谨慎态度,担心过于严厉的惩戒会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削弱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也可能给教学活动本身造成麻烦。(9月24日,工人日报)

惩戒是维护教学秩序、完成教学目标的必要保障。对于那些故意扰乱课堂秩序、拒不服从学校管理、甚至打骂侮辱师生的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倘若一味宽恕、甚至放任纵容,必将影响教学秩序,带坏教育风气。从长远看,不服管教、胆大妄为的学生也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多发、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校园惩戒的必要性。

惩戒权是一把“双刃剑”。适度使用,将有利于警示纠偏,维护教学秩序,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反之,则有可能打消学习积极性、甚至给学生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抗挫折力较弱、自我心理承受能力不高,惩戒一旦失度,极有可能导致学生出现极端行为。2019年12月,河南许昌某高中女生因抽烟被老师责令写检查,期间以上厕所为由从五楼纵身跳下导致重伤。血的教训值得深思,适度惩戒再敲警钟。

课堂不只是学习知识的场所,教师也不只是传授知识的“匠人”。解惑答疑、启迪心智、以德化人同样是教师的本分。对于不听话的学生,有的教师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滥用惩戒权,表面看是为了严格管教、加强约束,实则伤害师生感情、侵权学子尊严,也悖离了教书育人的初衷。

在实施惩戒中,学校和教师应当做足功课,提前了解学生是心理和思想状况,区分情形适度使用,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温度,坚决避免“一刀切”式机械使用和情绪化、简单化处理。戒尺在手,目的不是让学生感受肌肤之痛,而是让言有所止、行有所戒成为自觉。其中折射出的不仅是一种教学理念,更是一种育人智慧。

依法规范教师惩戒权,广东省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在实际运用之中,如何更好地把握分寸、掌握尺度,还需学校和社会、教师和学生们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努力找到一个最佳答案。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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