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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 :刷好评免费吃饭,“吃相”难看且违法

2021-05-21 09:56: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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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每月生活费不多,却能经常外出,吃到标价不菲的网红西餐、日料等。室友非常羡慕,追问之下,才发现原来小A手机微信里有一个“杭州吃货福利群”,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发布“湖滨西餐,人均100元,要求LV5,要求两个年轻人”,“下沙火锅,人均100元,要求LV4,报名私聊”之类的信息。小A和室友报名去吃西餐。组织者要求先视频验证她们点评类App账户等级。然后,去吃饭前要按照指定路径在App上搜索这家店,并按照要求购买套餐。到了店里,再报给组织者给的暗号。吃完一顿牛排,虽然味道并不咋样,但还是按照组织者要求,小A在点评类App上写了精心编制的好评,并附上角度完美的照片。截屏发给组织者后,买套餐的钱就转了回来。( 5月20日 中国青年报)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所属十余家组织免费吃饭刷好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百余家网红餐饮商家、数十个类似的“吃饭”微信群、数千名“吃货”涉及其中,令人震惊不已。大学生小A便是其中之一。让人大跌眼镜,更让人匪夷所思。天底下竟然有这等美事,竟然就有这样的“网红餐厅”,也竟然就有这样的“吃货”!不是令人“刮目”,而是令人“侧目”。

现实中,确有一些餐厅不是在提升就餐环境和服务水平、优化餐饮质量上作文章,而是在经营方式上玩噱头、耍手腕,见利忘义、见利忘法,靠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忽悠、误导和引诱消费者;也确有一些“吃货”,其中不乏大学生,按照组织者的“暗号”,顺着餐厅老板的“路数”,吃“免费饭”,刷“违心”好评,如此吃相不止“难看”,更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些企业根据某些网红商家需求,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组织大量人员前往商家免费消费,营造排队气氛,并在各种互联网评价平台进行虚假好评留言和高星级评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误导了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8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网红餐厅”,偏离了法治轨道,没有了消费者的口碑,是“红”不起来、也“红”不下去的;而消费者真正的口碑是花钱买不来的。餐厅高星级的评价理应通过优良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来获得,而绝不该弄虚作假,花钱买好评。刷评论、假排队行为其本质上是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商家对此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知,不能无知,更不能麻木不仁。要自觉敬畏法律、诚信经营,善待自己、善待消费者,不要自欺欺人。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能随意轻信网络评价,不能贪图“免费饭”而参与刷评刷单行为,因为,贪图“免费饭”,参与刷评刷单,不止“吃相”难看,还极有可能上当受骗,成为网络诈骗的对象。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加大网络平台的监管和对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常的餐饮市场秩序。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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