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动物保护应当“扩容”

2021-08-16 15:58: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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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四川自贡南湖郡小区,一男子被指放任柴犬撕咬流浪猫,最终致流浪猫死亡。据了解,该男子系自贡沿滩大队邓关中队队长刘某,目前已被停职。(8月15日澎湃新闻)

这只柴犬系有牵绳,而该男子手牵绳索却不进行任何制止,放任恶狗咬死流浪猫。作为一名交警中队长,如此冷血,与亲手虐待动物何异?其被停职处理,可以说一点也不冤。

近年来,虐待动物致死事件频频发生,如媒体曝光的“高跟鞋踩踏猫咪惨死”“当街杀狗”“水煮活猫”等等,“暴行”往往令人发指,刺激着公众的神经。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缺乏惩治虐待、残杀动物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此类“暴行”,大都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对施暴人则难以进行惩罚,这也是虐待动物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保护动物,应该是公民遵守的道德规范。但现实生活中,虐待动物特别是虐待流浪的猫狗等动物,是十分常见的现象。甚至少数施暴者或旁观者拍摄视频,在网络上展示施暴过程,场面非常血腥。这起事件中,这名交警中队长只要通过牵绳,及时管住自己的狗,流浪猫就不会惨死。视频显示,在旁观者的提醒下,其无动于衷,手牵绳索却放任恶狗撕咬流浪猫。或许,其认为咬死流浪猫,没有人来找麻烦,也不需要担责,于是以此为乐。殊不知,如此放任恶狗咬死流浪猫,与亲手虐杀流浪猫没有区别。此举毫无道德操守可言,与交警中队长一职极其不相称,可谓德不配位,被停职处理属于咎由自取。希望其在停职期间,好好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

我国虽然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主要针对的是野生动物,对饲养动物和家养猫、狗等宠物,以及流浪动物,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法规。对恶意伤害或虐待动物的行为,只要不是野生动物,一般很难依法予以惩罚。而恶意伤害或虐待动物,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仅靠道德约束,显然没有什么作用。因此,动物保护应当“扩容”,不能再局限于野生动物,立法禁止虐待动物,保护动物权利,从法治层面加以规范和约束,对违法者依法严惩,才是杜绝恶意伤害或虐待动物的治本之策。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期待尽快出台禁止虐待动物相关法规,在道德和法规的双重约束之下,人与动物能够和平共处,让类似“放任恶狗咬死流浪猫”事件不再发生。(丁家发)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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