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胡喜庆:别让“短命”项目工程劳民伤财

2022-01-05 09:40: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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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广东省某沿海城市有轨电车1号线已确定拆除,当地交通委等部门已完成拆除相关的专家论证、拆除报告等前期工作,只需市政府部门决策即可,不需要报送省政府,预计在2022年完成处置工作。(澎湃新闻)

当下,不少城市纷纷建设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交通项目,便于市民安全出行、快速出行等,确实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是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不过个别地方交通项目建好不久就迅速成为了“短命工程”,根本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广东省某沿海城市有轨电车1号线,就不幸成为了这样的牺牲品,实在是可气可叹。

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交通项目承担着市民出行安全、快速出行等功能,建设的目的就是让市民能够共享便利。运行仅三年多的有轨电车1号线迅速走向生命的终结,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拆除的原因无论是本身存在技术缺陷,维护成本较高,还是缓解梅华路交通拥堵等,到了非拆除的地步,而拆除的目的竟然是为了更能节约成本,为纳税人节省更多钱,如此劳民伤财为哪般?

所有人都知道:“钱要用在刀刃上”,如此“烧钱”26亿,难道真的不心痛吗?无论某个城市拥有多么雄厚的财力,相关部门理应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才对。实施任何交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事先应认真论证和规划,建好了更应该让其发挥最大的社会功能,而不是盲目追求政绩和表面形象,全凭少数决策者‘拍脑袋’,待下届领导上任,看着不顺眼就草草拆除或者当作垃圾场处理了事。

城市交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好了,短期又将其拆除,浪费的不仅仅是城市建设者的心血,尴尬的不仅仅是城市管理者,伤害的更是市民的心。当政者在实施某项重大项目或拆除项目前,不妨在论证和规划上多思量,才不会让投入巨资建设的项目成为“短命工程”。还应针对当前“短命”项目无人负责,政府埋单的现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才能从根本上遏止“短命”项目工程劳民伤财现象的蔓延。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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